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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领域两岸应统一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5日05:10  大河网-河南商报

  商报讯(记者 王红伟实习生 张伟 通讯员 孙伟伟)昨日,首届“海峡两岸法学学术研讨会”在郑州召开,现场,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建议,海峡两岸应组成一个经济体,在某些领域统一立法。

  据介绍,此次研讨会的主题是民生与经贸中的法律问题,这也是海峡两岸首次就司法实务问题展开交流。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孙在雍、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刘家琛、台湾法曹协会秘书长陈荣传、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以及海峡两岸的部分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两位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的中国法律界专家——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赵秉志,分别就民事、刑事法律两岸合作交流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王振民说,海峡两岸应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在某些领域统一立法,组成一个经济体。

  他建议,在此基础上,海峡两岸还应该成立一个法律联合机构和一个仲裁联合机构,以监督执行效果和为经贸往来提供法律帮助。

  台湾法曹协会秘书长、台北大学亚洲法制及两岸关系研究中心主任陈荣传也表示,两岸应抓住此次机遇,促进“此岸”、“彼岸”之间的法律交流从理论转向实务,以保护两岸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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