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促进农牧民增收将成为考核村官的重要条件。明年,我省将建立村干部报酬动态增长机制,村干部的报酬标准按各县上年度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基数确定,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越高,村干部的报酬就越高。这是记者24日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的。
建立健全村干部绩效考核制度,对增强村干部的工作责任和服务群众意识将起到积极作用,促进农牧区经济发展、农牧民增收。对推进我省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为推进城乡基层组织建设,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我省将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补助标准。按3000人以上的“大村”每年补助1.5万元,3000人以下的“小村”每年补助1万元的标准核定。据此测算,这一标准较现行标准平均提高了5000元以上。(作者: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