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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证据数字化”提升办案水平

  本报讯(记者梁洪 通讯员黄海善)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办理了一起12人的抢劫、绑架案。该案涉案人员多、涉嫌罪名多,仅讯问笔录就有6卷,但办案人仅用一天就完成了案件证据的摘录,一天半完成了12名嫌疑人的证据复核。这得益于该处实行的“案卷证据数字化”。

  2007年5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南宁市检察院试行了《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审查逮捕办案规则》,批捕案件的质量上了一个新台阶,杜绝了问题案件的发生。然而办案干警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时常加班加点,压力倍增。长此以往,持续提升办案质量即是一句空话。如何在缓解办案干警压力的同时持续提升办案质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南宁市检察院侦监部门干警、分管副检察长经过多次研究探讨,借鉴公诉部门多媒体示证方法,于今年6月摸索出一种新的文书制作方法———“案件证据数字化”,即用数码相机拍摄采集案卷证据材料,然后传输到电脑中进行存储固定,在制作审查意见书时根据文书格式要求将所需证据材料按照证据种类进行编辑,最后对证据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阐述归纳。

  这个“小点子”带来了“大提升”:大大缩短了办案时间,缓解了办案压力;为分析论证案件证据和事实提供了充裕的时间,办案质量和干警业务水平双双提升;保持了案卷的原始性、准确性、完整性,有利于案件保密管理及归档,并且成本低、容易学、易普及。目前,该方法已在南宁市侦查监督系统推广使用。

  编辑感言

  依靠科技实现公正和效率“双赢”

  如何实现公正与效率并重和兼顾,历来是司法机关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尤其在刑事司法中,一方面要求严格依照法定标准和程序办案,一方面越来越多的案件又必须在法定时效之内完成。南宁市检察院的做法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向诉讼程序注入更多的科技含量,是兼顾公正与效率的有效途径。在数字化时代,只要充分利用数字化的手段,就能在日益繁重的司法工作中做到游刃有余。

  将数字化手段运用于司法流程之中,不仅可以提高司法效率,还有助于保障司法公正。因为数字化技术具有高度的“保真”功能,各种刑事证据在数字化的处理中始终可以保持其原始性和精确性,所以更具直观性和说服力。如何依靠科技手段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双赢”,我们期待各地检察机关不断进行新的尝试。 (柴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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