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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5日15:02  新民晚报

  周骏

  长宁区的一位读者几次到报社找我诉说自己的遭遇:他合法继承的父母房产,在动迁中却被剥夺了补偿的权利。开发商甚至未同他协商,半夜强拆了他的住房。3年多来,这位退休老人为了讨个说法不知多少次上访。一年前,区领导现场办公,责成有关部门迅速纠正不正之风,并当场指示:弱势群体应享受同一基地同等分房待遇,合法继承的遗产必须补偿安置。老人当时握着领导的手感激涕零,表示再不上访。其后,我为此事也曾打电话到有关部门,答复正在解决中。翻翻记录,已是半年前的事了。遗憾的是老人最近告诉我,他将不得不再次找相关部门沟通……

  动迁是个民生老话题,也关系到一个城市的未来发展。像这位老人的事并不复杂,却历时3年还解决不了,实在值得我们深思。开发商是国有企业,理应做依法动迁的楷模,不能无视村民的利益;作为村里的干部,在土地转让中不能只为地方利益着想,而放弃对村民权益的维护;作为房地产开发中的监管者,政府职能部门应该倾听老百姓的合理诉求,及时化解那些尚在萌芽状态的矛盾。如老人真的是无理取闹,那也应该说明情况,断了其非分之念,何必一次次让人家忙活?

  上访是中国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这既可说是上级政府为了解民情打开的另一扇窗,同时,也反映了对待一些不公平现象,公众还不习惯于诉诸法律,正是因为很多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在该解决的地方没有得到及时、合理的解决,才会出现层层上访,甚至告“御状”的局面。对民众反映的问题,要平衡好各方利益,在基层把问题解决掉。对遗留的问题,一定要重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好。

  [本文上海电台今天下午4时半在《晚报大家听》(中波990、调频93.4)同步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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