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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庆魁需吐代言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5日13:20  金羊网-羊城晚报

  四川消息 据《成都商报》报道:刚刚宣判的万里大造林案中,该公司董事长陈相贵被判有期徒刑11年,不过其间法院对名誉副董事长、代言人何庆魁获得的488万元代言费是否合法却没有任何表态……前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范新义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何庆魁有还款能力,他们会加大追缴力度,让何庆魁把涉案款全部退还。

  “目前何庆魁退还的还不到200万,他必须全部吐出来。”范新义说。

  现在何庆魁还在忙着为春晚的语言类节目看剧本,他仍坚持认为488万是自己的合法收入,“我们演出过100多场,付出过劳动。”何庆魁告诉记者不会跟警方对抗,但他还是打算等待该案二审后再决定是否在适当的时候提出申诉,“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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