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洪奕宜通讯员/汪春洋)前日21时25分,广州一市民酒后驾车,途中失控一头撞到路边大树上,车上3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这宗发生在白云区的特大交通事故再一次向司机敲响了警钟。
记者从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从2009年1月1日以来,短短20天,我省因酒后驾驶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4起,造成13人死亡,67人受伤。
1月20日21时25分,广州花都区人曾某在炭步镇饮酒后,驾驶粤A·T49××号小货车,搭载4人在X265线由西往东行驶至白云区神山中八村路段时,小货车失控驶出右侧路外,车辆碰撞路边一棵大树,造成车上3人死亡、1人受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据交警部门负责人介绍,科学研究发现,驾驶员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时间为0.75秒,饮酒后尚能驾车的情况下反应时间要减慢2—3倍,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也要相应延长,这大大增加了出事的可能性。资料表明,人呈微醉状开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