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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2008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34.6万人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4日15:0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4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日前发布的《2008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8年,中国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34.6万人次。

  《公报》介绍,2008年共计办理结婚登记1049.9万对,比上年同期增长10.6%,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155.3万对(不含法院部门办理的调解和判决离婚),比上年同期增长10.6%。收养登记3.6万件,其中涉外收养3485件。各级民政部门接待来访76.4万人次,比上年同期降低6.2%。首次启动了清明节祭扫应急管理预案,及时有效地完成了汶川地震遇难者遗体处理工作,《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有序推进,全年火化遗体共计448.5万具,比上年同期增加8万具。

  《公报》指出,2008年稳妥推进了行政区划体制改革,按期完成了勘界联检任务。2008年底全国共有乡镇级行政区划34301个,比上年同期减少68个,其中乡15067个(含民族乡1097个),比上年同期减少53个,镇19234个,比上年同期减少15个;街道办事处6524个,比上年同期增加90个;区公所3个。

  《公报》同时表明,民政部门积极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周密部署奥运期间救助管理工作,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34.6万人次,与上年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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