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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区为低保户退返垃圾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2日02:15  扬子晚报

  本报讯为减轻低保困难家庭的生活压力,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率先在全市为辖区城市低保家庭退返2008年7-12月与水费捆绑代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记者昨日从玄武区民政局了解到,去年下半年南京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通告》,决定从当年7月起,将垃圾费和水费进行捆绑征收,每户每月5元,同时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按照先征后返的方式免缴生活垃圾处理费。

  玄武区此次退返的对象为2008年7-12月在册的城市低保家庭,退返标准也是每户每月5元。退返方式根据不同情形有两种:目前仍在册的低保家庭“打卡”发放,已经退出低保的家庭则以现金发放。

  玄武区民政局根据低保进出的动态档案,此次共为15590户城市低保家庭退返生活垃圾处理费,共计金额为77950元。

  据悉,南京市城市低保家庭以后都将按相关规定在每年的1月和7月,退返前半年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新慧 红宁 婉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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