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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顺桥受贿79万,判决已生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3日06:09  钱江晚报

  网友“秋天的私语”:对待高官的审判,你本人接到过招呼么?能否介绍一下冯顺桥案件的进展情况?

  齐奇:高官职务犯罪的案件,不管是纪委审查也好,检察院起诉也好,我们法院都是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审查的。冯顺桥是浙江省政府原秘书长,对他的审理情况是相当正常的,并不存在谁来打招呼。

  冯顺桥的受贿金额是79万多一点,主要是两笔,一笔为一个企业的老板提供一些方便,比如说银行贷款,收受了一笔。还有一笔是提拔干部,收受了对方的钱物,两笔加起来一共是79万。

  冯顺桥在开庭中,也表达了对犯罪的悔恨,也在法庭上做了辩解。他说他是打了招呼,但是没有违反政策,在幅度之内。但是他也该知道受贿罪的构成,打了招呼以后,你不能收钱,界限就在这里。受贿罪的界限就是只要办了事,收了钱就是受贿罪。最后判了12年,好像冯顺桥本人没有上诉,因此这个判决已经生效了。他现在已经进入监狱服刑改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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