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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引进香港小企业或零售业务银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21日09:42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 刘键)占深圳企业数量70%以上的20多万家小企业,其发展既关系到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又关系到大量劳动就业岗位的提供。但“融资难”问题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更加凸显,成为小企业生存发展面临的最大“瓶颈”。昨天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力求构建全方位、系统化的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多管齐下全面改善小企业融资问题。

  ——创新商业银行小企业服务机制。鼓励法人银行积极探索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事业部模式,探索有特色、有市场、有效益的小企业金融服务道路;商业银行分行级机构可在不触动目前总体管理架构的前提下调整战略重点,以“一行两制”模式积极推动小企业金融业务健康快速发展;积极探寻小企业金融服务新模式,探索在现有银行体制之外创新小企业金融服务主体,以附属子公司形式设立专门机构专司小企业融资业务。

  ——引进专业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具有一定规模、经营规范且富有特色的异地城市商业银行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引进香港小企业或零售业务银行,尤其鼓励这些银行将分支机构铺设在小企业比较密集的龙岗、宝安等区域,为小企业提供快捷、便利的金融服务,促进深圳银行业开展充分竞争,扩大对小企业的融资服务比重;

  ——改造和发展专营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小额贷款公司。鼓励深圳现有一定规模的专营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与政府、商业银行进行资金合作、股权合作、服务合作等方式做大规模,增强实力,疏通小额贷款公司获取银行资金支持的渠道,全面提升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质量和能力;适时增设小额贷款公司或社区金融服务机构,专司小企业金融服务,将条件成熟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为社区银行,成为村镇银行在城市的试点;

  ——建立小企业金融创新奖励机制。每年度的金融创新评奖中向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倾斜,根据商业银行对小企业支持的贡献度,参照其他指标将财政性存款等政府所控资源向贡献突出的银行倾斜,以补充其资金来源。

  ——加大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力度。加快建设深圳市再担保中心,利用担保与再担保杠杆效应,做大小企业融资业务规模。

  ——创新政府资金扶持模式。调整现有科研资金、产业技术进步资金、民营及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创新政府资金支持方式,在各专项内分设专门支持小企业的专项计划,尝试与商业银行联合发放且银行优先受偿的贷款方式;政府出资设立创投引导资金,通过委托运作或与商业银行联合实施“股权投资+银行债券投资”等形式,支持小企业发展。

  ——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在现有基础上加大财政贴息力度,进一步完善小企业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改善银行小企业贷款的风险收益结构,调动银行对小企业融资服务的积极性。

  ——探索出台小企业金融政策立法。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探索并出台促进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通过立法明确市政府所支持小企业的范畴、各项资金的来源和使用要求及其他配套性安排,将扶持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和非金融安排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此外,该《工作方案》还提出通过加强协作配合、完善信息共享,加强行业自律、发挥协会指导协助作用,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金融常识等方式塑造诚信和谐的环境体系;通过建立准入审批绿色通道机制、专项考评和差异监管机制、明确市场服务分类许可机制等确立激励导向的监管体系,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突出服务特色、避免同质竞争;并通过量身定做的业务体系等,提高小企业金融服务质量,实现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与现存金融体系的对接兼容,在全市形成全方位的小企业服务网络,全面改善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丰富深圳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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