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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四审 食品安全法草案有望月底通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26日02:54  舜网-济南时报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5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这次常委会会议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为即将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做准备。

  会议审议了食品安全法草案、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这三个草案有望于2月28日闭会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据了解,食品安全法草案已历经四次审议。一审:2007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法草案进行初次审议,之后向社会公布草案全文,广泛征求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二审:2008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三审:在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着重就法律制度上如何预防和处置这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对草案作出了修改;10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四审:本次常委会会议是第四次审议。法律委员会认为,目前草案已比较成熟,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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