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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纳入综合素质评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1日09:09  红网

  红网3月1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胡颖异)中、小学生是否遵守交通法规,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近日,省政府发布的《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中做出以上明文规定。通知还要求,公安、教育、质监、卫生、宣传等部门要履行各自职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

  通知中明文规定,中、小学校要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情况,纳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目前,具体实施细则还未出台。

  记者获悉,广东省广州市已在全市实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制度,交警记录学生违章情况反馈学校,严重者操行要扣分并影响参评三好学生。

  通知还要求,全省的学校应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育内容,定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将学校自备或者租用接送学生的机动车纳入本单位安全责任制管理,并严禁租用非营运车辆旅游或出行。

  此外,通知要求,各市州辖区一年内发生3起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或发生一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市州政府分管副市州长应向省政府说明情况。

稿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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