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综合消息 如何实现“居者有其屋”,如何让普通百姓都能买得起一套“体面”住房?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工业大学能源学院院长张红教授提出了“国民住宅”的概念,她在提交的建议中写道:大力发展让普通百姓买得起房的国民住宅产业,方可实现住房消费倍增,进而健康有效持续振兴经济。
张红说,她所倡导的国民住宅产业最重要的特征,首先就是它使住房消费重新回归到应有的“全民化”,即它的服务对象为全体城镇居民。它的最大使命,就是要使绝大多数国民买得起房,解决城镇居民的民生第一难;第二,它所代表的住房水平又是适度的,与国家的土地资源和民众的收入水平相吻合。按照建设部几年前定下的城镇居民“住房小康”标准,就是建筑面积“到2010年人均30平方米,到2020年人均35平方米”。
她还为“国民住宅”定了一个定价标准:让老百姓买得起的“国民住宅”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它以国际上通用的量化标准,把房价收入比控制在3年至6年之间。也就是说,一个家庭只用他们3年至6年的家庭收入,就可以买到一套“体面的住房”(户均90平方米)。如果以上限标准的6年收入、户均为三口之家以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86元为依据,得出的结论就是:买一套90平方米的国民住宅均价应该为248148元。也就是说,让老百姓买得起房的国民住宅的平均房价,每平方米只有2757.2元。
(据《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