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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KTV酒水价格高10倍 消费者自带酒水遭拒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8日10:20  南海网

  “娱乐场所不准自带酒水”被评“最不满意消费领域潜规则”,记者调查发现——

  本报海口3月17日讯(记者李灏实习生侯艳春)海口经济学院的小张同学过生日,她约上几个同学到海秀路的一家量贩KTV唱歌,由于感觉KTV里酒水和零食价格太高,她从外面的超市买了一些偷偷带了进去。服务员看到后,马上要求小张将外带食品拿到服务台“保存”。

  经过一番艰难交涉,店方最后要求小张点了两个价值近百元的果盘,同时加收每瓶红酒15元的开瓶费,带进去的酒水零食才能在内食用。“KTV里的酒水价格比外面的市场价高了10倍,还不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这分明就是强制消费的霸王条款!”小张气愤地说。

  连日来,记者以普通顾客身份,走访了海口市内多家KTV。一路下来,几乎所有的KTV表示“谢绝顾客自带酒水”,甚至记者表示愿付开瓶费,商家也不肯通融。

  此外,记者了解到,KTV内酒水价格一般为市场价格的10倍左右。以海秀东路的“奥斯卡”KTV为例:420毫升的力加啤酒,售价15元;420毫升的力加冰啤,售价48元;420毫升的青岛啤酒,售价48元。而店内红酒最低售价为260元。而相同品牌规格的酒水在外边的市场价不过是KTV的十分之一左右。

  在走访中,消费者普遍表示,娱乐场所酒水、零食等涨价严重,若要畅饮,要花很多冤枉钱。

  市民刘先生说:“在外面能买10瓶酒的钱,进了KTV,只能买几口酒了,这样的消费,谁能心甘情愿呢?”

  受访的部分商家则表示,娱乐场所主要就靠酒水来赚取利益,如果把这部分取消了,那所有的经营场所都将倒闭。这也是该行业长期形成的“行规”。

  记者就此请教了法律行业的有关人士。法律专业人士表示:是否自带酒水,应由消费者自由选择,商家单方面规定违反《民法通则》自愿平等,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省消委有关人士表示,这方面的投诉在12315投诉中心比较常见,商家的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有9项权利,娱乐场所不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侵犯了消费者应该享有的权利中的自主选择权,拒绝强制交易等权益。

  记者调查酒水一进包厢价格翻十倍观点交锋顾客:霸王条款商家:存活之道观点:禁止自带酒水涉嫌违法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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