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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保护费不给就砸店 仨小伙敲诈勒索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4日07:28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赶快掏钱,否则你这个店就别想开下去。”面对3个小伙子的威胁,几家经营烟酒店的老板不得不掏钱买平安。

  刘某、冶某等3人平时无所事事,便纠集在一起,到处收取保护费。从2008年11月初至11月14日,几人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的4家烟酒店,强行索要了几千元现金和价值上千元的烟酒,如果店主不给,他们就砸毁店内的物品。

  3月20日,刘某等3人被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刑。(作者: 贾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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