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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确定H1N1定点医疗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4日10:39  新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昨天获悉,为全面做好我省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医疗救治工作,省卫生厅要求全面启动各市传染病医院、县级医院传染病区作为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定点医疗机构。

  省卫生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定点医院要按照防治“非典”和禽流感门诊、病房的标准和《技术指南》要求,做好隔离消毒设施的完善和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发现病例及时启用。

  同时,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级医疗机构要成立专家组,全面负责甲型H1N1流感的诊断与治疗,并且做好医疗救治的药品、器械、消毒防护等物资的准备。

  (本报记者 陈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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