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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培训百名防“疫”精英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5日07:05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李晓敏实习生董方晓

  培训技术人员学习甲型H1N1流感病毒防控和检测、抽调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指导、指定定点医院集中收治……昨天,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河南已出台多种措施,以应对甲型H1N1流感。

  ◆培训100名技术人员学习检测5月4日,“甲型H1N1流感等急性传染病防控知识和实验室检测技术”在郑州开班,100名来自省、省辖市和扩权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事甲型H1N1流感防控和检测的相关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

  这次培训为期两天,以期实现各省辖市能迅速开展甲型H1N1流感等急性传染病实验室检测的目标,提高各地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能力与水平。

  ◆抽调45名专家组建省专家组省卫生厅还专门抽调45名专家组成河南省甲型H1N1流感临床专家组,主要任务是拟订甲型H1N1流感诊疗相关技术方案,为全省相关诊疗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参加疑难病例会诊和重症病例救治;会同省防控专家组对我省首例病人进行确诊;受省卫生厅委托对各地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省卫生厅还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相应专家组,参与和指导本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

  ◆指定138家定点医院集中收治目前,各地已经启动传染病医院作为指定定点医院集中收治可能出现的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例。这些医院已经做好床位、设备、设施、药品、防护用具等储备工作,建立了功能完善的重症监护室,并开展了人员技术培训。目前,全省已指定定点收治医院138家。

  在物资储备方面,省卫生厅已经指派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以达菲为主的抗病毒药物、流感疫苗、相关检测试剂和防护用具等进行了储备充实。

  ◆要求医疗机构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省卫生厅还下发通知要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诊和传染科统一整合设立为感染性疾病科。

  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应设置独立的挂号收费室、发热门诊,呼吸道和肠道疾病患者应有各自的候诊区、诊室、治疗室、隔离观察室、处置室、检验室、放射检查室、药房、专用卫生间等。三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还应设置抢救室等。

  乡(镇)卫生院应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感染性疾病门诊,并设置适量的留观室和隔离治疗室,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

  ◆流程管理传染病病人就诊省卫生厅要求,各个医疗机构要在门诊入口的显要位置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对病人进行预检和分诊。对预检为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指导至定点医院就诊,其他病人分诊到相应普通门诊就诊。经诊断符合留观标准的,应立即留住观察;符合住院标准的,应收入定点医院。

  当重大疫情发生时,如果医疗机构不具备传染病病人救治条件,需要立即报请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会诊,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条件或能力的医疗机构,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因病情危重不宜转诊的,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迅速组织专家抢救治疗,必要时报请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安排技术支援。

  省卫生厅强调,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将传染病信息报告相关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漏报,否则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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