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试行)》将疫情划分为四级
本报讯(记者 赵汇)为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高甲型H1N1流感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日前,省卫生厅印发了《甘肃省卫生厅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试行)》。《预案》要求各级卫生部门在本级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在县级以上卫生部门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技术专家组和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小组,负责开展本单位或本地区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为确保甲型H1N1流感各项防控措施到位,不留死角,《预案》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职责,并要求实行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同时还对甲型H1N1流感病例诊断、发生疫情后的疫情分级、疫情发布及应急处置工作作了具体的要求和安排部署。此外还明确要求各级卫生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以下重点防控工作:一是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二是完善检测网络,提高检测能力。三是加强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五是做好物资储备,保障经费支持。《预案》规定,省内首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由卫生部专家组诊断确认,此后发生的病例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诊断确认,同时上报卫生部。省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派出专家组进行调查和会诊。《预案》要求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省级甲型H1N1流感检测实验室,重点地区和有条件的市州要建立甲型H1N1流感检测实验室。
省卫生厅表示,有关甲型H1N1流感预防知识可咨询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