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晓敏实习生董方晓
本报讯 昨天,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要求各地一旦出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时要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方案》指出,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转运的指挥调度工作。医疗机构需转运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向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由该卫生行政部门通知急救中心(站)将患者转运至接收医疗机构。
急救中心(站)应当设置专门的区域停放转运救护车辆,采取洗消措施,配备专门的医务人员、司机、救护车辆负责甲型流感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转运工作。转运救护车辆车载医疗设备(包括担架)要专车专用,驾驶室与车厢严格密封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等。转运时,医务人员、司机要穿工作服、隔离衣,戴手套、工作帽、防护口罩和防护眼镜,在接触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要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负压救护车转运时应保持密闭状态,车辆消毒后打开门窗通风,转运完一例患者后,救护车辆必须返回急救中心(站)消毒后再转运下一例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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