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楼地板被凿开一个洞,用于设置楼梯。
底楼住户地板下的土已被掏空,楼房的基础完全裸露在外面。本报记者 甘侠义 摄
▲
白天不准挖,就晚上挖;不准货车运渣,就用小车拉———住在北部新区经开园某高档住宅小区的两家底楼住户,竟打开自家地板,挖掘地下室,与开发商和物管公司玩起“地道战”来,吓得楼上住户心惊胆战。
据该小区物业公司统计,目前小区的一、二、三期住户共有2101户,其中,底楼住户中的428户,已经开挖或挖成了地下室,“只不过有一部分是别墅住户,一般人也没过多地去干预。”
地下室100多平方米
昨天上午,在该小区内,家住30栋的住户们告诉记者,他们感觉自己住的房子就像垒在鸡蛋上面一样,终日提心吊胆。
记者在现场看到,30栋共6层楼,分2个单元,底楼4户,楼上20户。在底楼4户住户中,1-2的地下室已基本完工,1-1的地下室工程已被有关部门责令停工。
由于这两户人都还没有入住,昨天,在小区物管工作人员和该栋楼其他住户的带领下,记者进入了1-1住户擅自挖开的地下室内:大楼的排水、供水、燃气管网悬在空中,几根承重水泥柱四周的混凝土也被打掉,钢筋裸露,地下室距地面约有4米多,面积100多平方米。
住在30栋楼上的罗杰,毕业于重庆建筑大学,搞了十多年建筑设计与施工,他说:“从来没看到过胆子如此大的人,也许他们根本不懂建筑力学。”罗杰认为,擅自开挖地下室将造成独立基坑悬空、地基承载力不够、房子抗倾斜力不够,“万一遇到地震等情况,问题就大了。”
管理部门早就严禁
小区物业提供的资料显示,早在2006年4月13日,市国土房管局北部新区经开园分局就下达了有关通知,叫停小区住户擅自开挖地下室的行为。
通知称:“开挖地下室改变了房屋专有部分,破坏了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造成了房屋的安全隐患。根据《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该行为违法,应立即停止,恢复原状。否则,将按《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处理。”
事实上,小区住户擅自开挖地下室的行为从来没有停止过。
保安去制止被打伤
小区保安胡建平告诉记者,半个月前,他和一位同事到30栋二单元1-1制止该住户的挖掘行为,没想到同事竟被对方打伤。
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介绍说,由于开挖地下室的人太多,这已经成了一个产业,不仅有专门的挖掘队伍、运输队伍,甚至还有地下室装修队伍。
2楼住户阳台开裂
一单元2-2住户喻其辉老人指着自家阳台说,自从楼下开挖地下室之后,阳台就出现了一道2米长、1厘米宽的裂口,这道裂口让他寝食不安。
目前,30栋二楼以上的20户住户,只要半夜一听到开挖声,就立马通知物管公司或开发商,叫他们派人来制止。楼上住户夏天说,半个月来,这两家住户虽然已经“停工”,但挖出的地下室却依然如故。
记者了解到,这20户住户已准备把底楼擅自开挖地下室的两户住户告上法庭。本报记者 黄显章
事发北部新区某高档住宅小区,该小区擅自挖地下室的底楼住户竟多达428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