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早晨外出跑步后便再也没有回来,随后,家中便来了一群警察,一番搜查后,我和12岁的女儿被带到了派出所,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可怜的孩子被警方连续四次关押”。日前,本报接到涡阳县城关镇管路口居委会杨红燕投诉,她说丈夫被人打死后,12岁的孩子还被警方连关数次……
A、丈夫出门晨练再也没有回来
据杨红燕介绍,他的丈夫吴付强今年1月14日外出晨练后,再也没有回来。在第二天一大早,她正在给12岁的女儿吴彤(化名)穿衣服时,家里来了很多警察,有的推摩托车,有的抬电瓶车,有的翻箱倒柜。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把浑身发抖且吓得哭泣的女儿紧紧搂在怀里,也哭了起来。 警察一方面呵斥让她们不要哭;另一方面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
杨红燕说,家里的摩托车被推走了,她的电瓶车也被推走了,吴彤的小书包也被警察拿走了。随后她和吴彤也被拽上警车,强行拉到了管路口派出所。吴彤被关在一楼,她则被带到了楼上。据杨红燕的日记(2009年1月15日夜)记载:
“把我带上二楼,李所长开始对(我)审问,李所长说,我要不配合就把我送走,见不到我女儿。他让我说什么就说什么,不说李所长就用拳头砸我的腰……我听见女儿的哭声,喊妈妈……我也抖得站不住了,我不知为什么,问他们也不理。只到(直到)天快黑了,我下楼见到女儿。”
这一天,管路口派出所问的主要问题是吴付强头天早上干什么去了,干什么坏事没有。杨红燕说,丈夫外出晨练,出去后就再也没有回来。晚上,杨红燕的叔叔出面担保,杨红燕母女被允许回家。就在杨红燕疑惑丈夫会出什么事时,叔叔告诉她,李所长说,她丈夫死了。
据杨红燕的日记记载(2009年1月15日夜):
“他说,李所长告诉他,我丈夫死了,是(14日)早晨,三名巡警追赶我丈夫,追到发现我丈夫气喘吁吁,说我丈夫是不是有什么病,就打120,送到医院,我丈夫就没气了……我惊呆!我不信,我丈夫爱晨跑,我丈夫身体特好!
……
我不信,我不信,一定是巡警把我丈夫打死了,可我们跟他们又无冤无仇?我害怕极了,他们扣押我和孩子,我就知道出事了。我打电话告诉淮南的亲人,他们连夜赶过来,我们头抱头地哭了一夜。”
B、12岁女童四次遭关押?
在杨红燕1月16日夜里的日记中,记者看到:“我和家人哭着到管路口派出所,想找李所长问个明白:我丈夫到底是怎么死的,人现在又在哪儿? 过了一会儿,李所长带了好多警察,李所长打了我好多个脸掌(耳光),又用拳和脚砸向我的身体。年迈的婆婆从楼梯踢滚下来,我妹妹脸烂了,我二姐被打栽倒,我弟弟,我母亲……他们是关上大门打的,又把我们连打带拖拽上他们的警车,拉到城东派出所关押起来。我二姐快支持不住了,他们不让我家人送二姐去医院……我们又被关押了一天。天黑才把我和家人送回来。”
“今年3月31日吴彤才满12周岁,但1月15日、16日、17日和4月13日,这个可怜的女孩已经被涡阳县警方分别在管路口派出所、城东派出所、民兵训练基地和城南派出所先后关押了4天。”
杨红燕告诉记者,1月17日,她和吴彤到县城广场跪着喊冤,警察把她们母女关进了离县城10多里外的民兵训练基地……吴彤原本是个性格外向的孩子,能歌善舞。自从爸爸出事后,小姑娘就再没笑过。遭遇警方四次关押后,她现在变得愈来愈沉默寡言,经常深更半夜在睡梦中流着泪喊爸爸。
C、因盗窃遭追捕累死的?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案件发生后,涡阳县检察院随后介入调查,并于1月22日出具了一份《简要调查情况》。
该调查报告显示:1月14日夜12点,涡阳县公安局巡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刘杰、苗伟、康瑞三人按大队工作安排,开着警车在城区进行夜间巡逻。凌晨4时30分左右,当三民警巡逻到城东淮中大道与站前路交叉口时,发现吴付强骑一辆电动三轮车自东向西去,三轮车上有大货车的轮胎等物品,行迹比较可疑。三民警随即调转车头准备盘查,吴付强发现警车后,调转车头往北猛骑去,警车追了几十米后,吴付强拐进一巷口朝西跑,因警车开不进巷子,三民警都下车徒步追去。拐了几个巷子,吴付强被跑在最前面的苗伟追上。吴付强这时边跑边往怀中掏东西,苗伟冲上前将其抱住,吴付强极力挣扎,苗伟将其按倒,这时康瑞也追上来了。康瑞上去抱住吴付强的腿,吴付强还是极力反抗。当康瑞准备用鞋带捆绑吴付强的手时,这时吴付强停止了挣扎,嘴里发出“呕呕”的声音,还喘着粗气。康瑞懂点医学,当场即对吴付强进行简单施救。当刘杰赶上来后,发现情况不对,赶紧打120、110求救。停了约10多分钟120车辆赶到现场,将其送到县医院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吴付强死亡。
《简要调查情况》指出,案发当日,县公安机关对死者身份进行调查走访,查明三轮车上所带物品系他人所有。接通报后,涡阳县检察院当日上午9时许即派法医和渎侦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初步检查。
经法医检查,死者吴付强体表头部无外伤,四肢无骨折。
D、死亡症状出现三种说法?
记者采访中发现,在涡阳县检察院给司法部上海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尸体解剖的委托合同案情摘要中记载:2009年1月14日凌晨4时30分左右,涡阳县公安局巡警大队二中队三位民警在县城淮中大道与站前路交叉口巡逻时,发现吴付强骑一辆电动三轮车,车上载有汽车轮胎等物品,行迹可疑,民警随即追赶,当追上吴付强时,吴付强反应不正常,喘粗气,后死亡。
而涡阳县检察院《简要调查情况》的说法是,“到县医院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吴付强死亡”;委托合同案情摘要中记载的是“当追上吴付强时,吴付强反应不正常,喘粗气,后死亡。” 无论是哪种说法,按照涡阳县检察院的调查,吴付强是在没有受到任何外力侵害的情况下死亡的。
但,还有第三种说法。据涡阳县检察院对医生王某的讯问笔录记载:“2009年1月14凌晨4时50分左右,接120指挥中心指挥,出车到城东,我和一个护士去的……我到现场时发现此人已没有呼吸,面色紫绀,眼皮微张,遂观察双侧瞳孔散大近边缘,颈动脉搏动消失,心跳消失,临床诊断已死亡。”按照医生的说法,医护人员赶到现场时,吴付强已死亡。检察机关作出的调查笔录与自己作出的《简要调查情况》的死亡时间相矛盾。
E、鉴定认为外伤是死亡诱因
杨红燕告诉记者,今年2月19日,经死者家属同意,涡阳县检察院委托司法部上海司法鉴定中心对吴付强进行尸体解剖和死因鉴定。
法医病理学诊断表明:急性肺淤血、水肿;多器官(脑、心、肝、脾、肾)淤血;头部损伤:左颞顶部头皮下出血伴血肿形成,右额结节处及右颞顶部头皮下出血,双侧颞肌出血,右耳廓小片状皮肤青紫,右手腕伸侧、尺侧点片状表皮剥落伴皮肤青紫;双手指甲床发绀。《鉴定意见书》在关于死因的分析说明中指出,上述损伤符合头部与钝性物体作用所致,其损伤未反映出工具类致伤物所致特征痕迹,结合案情及送检材料反映,吴付强被警察追赶上时曾被抱住并倒下,身体被压制,故不排除上述损伤系头部与地面、警察身体接触形成。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案情和材料反映吴付强死亡前存在奔跑和极力反抗等情况,并在此过程中造成一定程度的头部等体表损伤,加之情绪紧张等因素,可引发的相应应急反应,促使自身潜在的心脏疾病急性发作。鉴定结论是:吴付强系心肌存在一定病变的基础上引发心源性死亡,剧烈运动、情绪激动、情绪紧张及头部外伤等可作为死亡的诱发因素。
F、派出所称出警是为了救人
对于丈夫的死,杨红燕坚持认为,丈夫明明是外出晨练的,却被当成小偷活活打死,应该追究警察苗伟等人滥用职权的法律责任。但涡阳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苗伟等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决定不予立案。4月30日,在涡阳县政法委书记徐敬的主持下,县里决定出于人道主义,救济吴付强家人4.8万元(含丧葬费)。吴付强家人在救济协议书上签字后,吴付强被火化。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涡阳县公安局时,接线员在询问采访目的后,直接将电话接入指挥中心。该中心一位谢姓人员表示,此事他们还不知道,等与派出所交流后才能给记者答复。随后,记者电话采访管路口派出所时,一名值班民警告诉记者,所长不在,他的手机被别人拿去了,因此也查不到所长的手机号。对于记者的采访话题,其表示很清楚,因为当时他也在值班。据这位民警介绍,事发当天,他们接到群众报警,说在三星化工厂医院门口有人躺在地上,随后他们便出警赶到现场。等他们到达后,人已经被医院送到县急救中心了。在急救中心,他们看到吴付强及其家属,当时还很关心地问到底出现了什么情况,并交代家属如果人醒过来就告诉他们。不料后来听说人死了,后来发生什么事,由于他不当班,所以不清楚。
在记者询问其姓名时,该接线民警表示,他如告诉记者,他在领导面前就不好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