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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军舰艇命名条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9日06:20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中国海军舰艇命名总原则是:区别于国际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舰艇命名;区别于国内地方船名;条理性强,便于记忆;字音清楚,不易相互混淆;名称响亮,有意义,能够体现祖国的尊严,表现出中国的悠久历史和文化;能够经得起历史的考验,使用长久,在相当长时间内,能够满足装备发展的需要。

  ●具体命名规定简述:巡洋舰以行政省(区)或词组命名;驱逐舰、护卫舰以大、中城市命名;核潜艇以“长征”加序号命名;猎潜艇以“县”命名;船坞登陆舰、坦克登陆舰均以“山”命名;步兵登陆舰以“河”命名;补给舰以湖泊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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