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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撞人司机被批捕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6日13:42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惠州讯公交司机驾车故意撞人撞车,致4人死亡(详见本报昨天和前天报道),惠州市“6·23”事件经警方侦查,被定性为危害公共安全案件。昨日下午,肇事司机李国清被当地检察机关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

  昨日下午,惠州市政府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6·23”事件的调查处理进展。惠州警方介绍,目前已查明犯罪嫌疑人李国清的犯罪起因是由于对公司在其请假后安排替班不满,以及替班时等候时间过长不满。经鉴定,李国清血液中未检出酒精,肇事公交车粤L36217各项性能正常。根据《刑法》,李国清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公安机关依法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李国清。检察机关在对此案提前介入、认真审核和严格把关后,于6月25日17时批准公安机关对李国清依法逮捕。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惠州市交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6·23”事件中,企业管理不到位,主管部门监管不完善,今后将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对公交司机的培训,特别是要提高公交司机的心理素质。该负责人介绍,目前惠州市民反映的公交车服务问题多发生在私营公交线路上,经当地有关部门研究,在合同到期后,有关公交线路将公开招标,服务优秀者才可获得经营权。

  目前,案件侦查和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仍在继续进行中。

  (黄礼琪 曾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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