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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部分市县城乡低保金半年发一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4日06:39  南海网

  本报海口7月23日讯(记者刘艳实习生孙学新邱金凤)城乡低保金是城乡困难群众每个月生活的最低保障,但在我省的部分市县,由于低保金下拨环节繁琐,低保管理工作投入不足,低保对象的低保金要3个月甚至半年才能领一次。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在海口、三亚、琼中、屯昌、临高、昌江等6个市县,就我省自2005年以来城乡低保工作开展调研时发现的情况。

  调研发现,我省的城乡低保工作有了长足发展,城市低保已经奠定了比较扎实的基础,农村低保已在全省农村全面铺开,但同时也存在着资金投入不足、保障水平偏低、发放问题不少等情况。

  调研还发现,有些低保对象不是以户为主申请低保,而是以个别家庭成员为主申请,出现了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爷爷奶奶带孙子孙女吃低保的情况;有些地方审批期限过长,如屯昌县民政局对该县坡心乡提交的58份申请,拖了六个月仍未审批;有些地方年度检查没有严格进行,该纳入的没有纳入,该退的没有及时退出,以致低保金没有用在最需要的困难群体上。此外,不少市县没有健全各种监督检查机制,因此,造成不少地方出现“人情保”、“关系保”和错保、漏保现象,克扣、挪用甚至贪污低保金的事件。

  针对我省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副省长陈成表示,省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制订落实整改措施,把这件民生大事抓实抓好,同时加大低保资金投入,切实提高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

  陈成表示,我省将加快推进惠民“一卡通”,一方面,可以彻底改变低保手工发放,避免在发放过程中被克扣、挪用、贪污等现象发生。另一方面,可以实现按月发放低保金,确保低保对象家庭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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