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4.5万物业费被告丈夫生意失败
东方早报记者 李燕
演员杨昆
曾在《十六岁的花季》中出演童老师一角的知名女演员杨昆因拖欠物业费、班车费、滞纳金共计4.5万余元被明君物业公司告上法院。
昨天,由于杨昆的缺席,原定于下午1时45分在青浦法院第11法庭进行的庭审无法如期开庭,预计下次开庭时间为9月9日。
杨昆昨天对早报记者表示确实没有如期缴纳物业费,坦言近期丈夫做生意失败,其别墅即将被法院拍卖。据了解,该别墅价值上千万元。
原告上海明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君物业”)诉称,杨昆为居礼别墅业主。昨天,明君物业的代理人邬先生表示,杨昆所有的住房每月需缴纳物业费1000余元。从2008年4月1日开始至今杨昆不再缴纳物业费。据原告起诉状显示,杨昆共计拖欠物业费、班车费、滞纳金共计4.5万余元。
昨天,早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杨昆。杨昆表示拖欠物业费确有其事,“物业(在这件事上)没有任何责任”。杨昆一再表示确实没有收到法院寄送的诉讼材料,因此不知道昨天开庭一事,自己将尽快妥善解决此事。
昨天法庭上,邬先生当庭致电杨昆并将电话转交法官,杨昆也向法官表示了愿意缴纳物业费的意愿,且希望能与物业公司进行调解。根据杨昆的说法,此前自己一直按期缴纳物业费用,但近两年因一直没有居住在居礼别墅,因此与物业沟通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