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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台商酒后驾车被拘15天 自愿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0日06:58  南海网

  本报三亚8月19日电(记者王成诚)8月17日晚,三亚市交警支队在春园路、凤凰路、榆亚大道等路段,严查酒后驾车行为,一名台商因醉酒驾车被拘留15天,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58毫克/100毫升。

  据介绍,17日晚上11点半左右,民警在三亚榆亚大道酒吧街拦下了一辆本田小轿车,开车的是一名男子,姓石。石先生是在三亚做生意的台商,在海南生活多年,并在海南取得驾驶证,其所驾驶的轿车被民警拦下后,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

  呼气检测结果显示,石先生系醉酒驾车,民警随即送他前往进行血液检测,血检结果显示,酒精含量达158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车。

  石先生介绍,晚餐的时候在家里喝洋酒,便外出进行办事,没想到自己的酒精含量超标那么多。他表示,能理解交警的做法,毕竟是为广大司机好,自己也愿意接受处罚,以后以此为教训,不敢酒后驾车。随后,石先生被送往治安拘留所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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