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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4日09:01  法制日报

  本报银川8月23日电 记者潘从武从即日起,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区各级各部门将按照刚刚出台的《宁夏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指导意见》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按风险发生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确定风险等级,采取防范措施,将“红灯”亮在“越轨”

  前。这是记者今天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获悉的。

  按照规定,宁夏全区各级各部门将全员参与认真查找岗位职责、业务范畴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各单位必须将“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风险内容报上级党委、纪委备案;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带头制定风险管理流程和规则。

  据记者了解,今年年底前,宁夏全区各级各部门将全部完成风险点的查找和防范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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