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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供会计报告 老总上老赖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03日03:1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魏柳菁

  本报讯 只听说欠钱不还会被法院盯上,没听说过不愿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也会被列入“老赖”名单。前日,泉州丰泽区法院就执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2001年之前,晋江人洪某出资和他人合伙开办了一家广告公司。但2005年以来,洪某要求了解该公司与他人签订的经济往来合同及经营财务状况,查阅公司会计报告,均遭到拒绝,双方由此发生了纠纷。洪某认为,自己作为公司股东,广告公司已侵犯了他的知情权。

  去年4月,洪某将泉州某广告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提供从2005年1月至2008年3月的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原始凭证等材料让其查阅、复制。同年6月20日,丰泽区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洪某的诉讼请求,泉州某广告公司应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将相关材料提供给洪某查阅、复制。但被告方却迟迟没有履行。

  同年12月,洪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发出执行通知后,该广告公司原董事长王某仍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过程中,法院还发现这家广告公司已歇业,王某的住所地也无从查找,只知他经常往返新加坡。鉴于此,洪某向法院提出申请,限制洪某出入境。今年7月,法院对洪某实施边控措施。

  前日上午,丰泽法院执行人员接到厦门高崎机场边检人员的通知电话,王某将于当天中午12点20分乘机从新加坡抵达厦门入境。接到通知后,执行人员迅速赶往高崎机场,并在飞机降落前布控完毕。20分钟后,王某被执行人员控制,并被带往法院协商解决执行事宜。经协商,王某同意支付洪某37.5万元了结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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