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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强省建设典型 用足用好税收政策服务文化产业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03日07:08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尚若云通讯员张科

  本报讯 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税务部门的支持,河南省国税局以实际行动用足用好税收政策,支持和服务文化产业发展。

  2008年,河南出版对外贸易公司顺利办理出口退税473万元,这是一份沉甸甸的“税收大礼包”。同河南出版对外贸易公司一样,许多文化产业企业也受到了各类税收政策的支持。为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省国税部门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据悉,服务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主要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出口退税三方面。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从2005年起,国家先后确定了三批试点地区和试点单位,我省河南日报报业集团的9家企业、鹤壁日报社印刷厂纳入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郑州、开封、洛阳、安阳、商丘5个省辖市为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地区。我省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文化单位积极办理减免事项,2006年至2008年共减免税款538万元。

  “用足用好税收政策是服务文化产业发展、落实文化强省战略决策部署的根本要求,也是税务部门的职责所在。”省国税局范立新局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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