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新萍通讯员郭李
本报新乡讯5名盗窃犯罪分子开着一辆五菱之光面包车作案,竟一次塞进去54只羊,还坐进去5个成年人。9月1日,封丘县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一审以盗窃罪判处章波、章军、王军、李社、姜功有期徒刑各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齐华、齐杰有期徒刑各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09年1月2日夜,章波、章军、王军、李社、姜功5人驾驶汽车带着作案工具窜至辉县市溥壁镇刑某家,将刑某家西屋内的53只山羊和一只绵羊盗走,并于当夜将54只羊卖给齐华,齐华、齐杰将羊宰杀后卖掉。经封丘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54只羊价值17850元。
章波等人又于1月3日夜里带着作案工具窜至辉县市赞城镇李某家,将屋内的两头牛盗走,并于当夜将这两头牛卖给齐华,齐华、齐杰将牛宰杀后卖掉。经封丘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两头牛价值895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章波、章军、王军、李社、姜功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齐华、齐杰的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7名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退还部分赃款,法院予以依法酌定从轻处理。遂依法做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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