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男不吃“米”女不吃“面” 风俗不同阻断20年姻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03日07:08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杜文育通讯员郝建锋

  本报许昌讯 因风俗习惯和饮食不同,一对为爱坚持了20年的夫妻,最终选择了分手。9月2日,禹州市法院将这起离婚案审结。

  20年前,老家在云南的王某和河南禹州市郭连乡的楚某,在广州打工时相识、相爱,婚后回禹州生活,并生育一双儿女,夫妻恩爱,日子过得还算富足。王某自幼生长在云南,风土人情与中原不同,20年来,家里每天都做两样饭,再加上对当地风俗不甚了解,与乡亲沟通起来甚为不便,常常被村里人取笑,身心痛苦。

  为照顾妻子,楚某一家曾搬到云南居住,当地盛产水果,其食品也大都与水果有关,楚某一吃就过敏,每次食用都苦不堪言,无奈只好自己返回禹州市居住。

  20年来,他们聚少离多,多次往返于河南和云南之间,每次都要花费数千元,对收入不高的两人来说,实在是不堪重负。为此,双方不断发生争执,为了照顾对方,他们终于诉至法庭请求离婚。

  禹州市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二人虽然心中有爱,且感情尚可,但因风俗习惯和饮食的不同,给他们的身心和生活都造成了巨大痛苦,维持现有的婚姻,只会给二人造成更大的伤害,遂在充分了解事实的基础上,经耐心调解,最终达成离婚协议。

  来源: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