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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应届毕业+司法考试458分=0?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03日08:11  南方日报

  

“专升本”应届毕业+司法考试458分=0?

  千辛万苦通过了司法考试,却被告知由于“专升本”不能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去年通过司法考试的小廖一听到这个消息时就蒙了。“从报名到资格审查,从考试到成绩公布,我都符合条件,为什么不能申请职业资格?”气愤的小廖深感不解。

  昨日,随着法律职业资格审查结果陆续公布,有相似被拒遭遇的多名考生纷纷致电本报:既然“专升本”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在读)不属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为什么报考时不解释清楚?

  小廖是一名“专升本”的学生,2007年凭着自己的努力考上广东警官学院,实现了“本科梦”。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放宽了报名条件,第一次允许2009年应届本科生报名考试。在这样的政策支持下,小廖顺利通过报名和后来的司法考试,今年一拿到毕业证的他就立即向广州司法局申请法律职业资格,但是得到的回复却使小廖的心凉了半截。“司法局说我当时报名考试的时候不属于‘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因此就算我通过了考试也不能申请。”

  和他有同样遭遇的学生不在少数。倘军伟今年7月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毕业,在去年的司法考试中,他不仅顺利考过了,还考出了458分的高分,但这样的好成绩同样因为他就读的是3+2专升本,也没有顺利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倘军伟告诉记者,昨日上午,他的两个同学在北京见到了国家司法部的某处长,但该处长的答复完全不能让他们满意。“他也承认政策制定上有不完善的地方,但还是说我们拿不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只是说可以做些弥补,让我们参加今年的司法考试,但现在离司法考试只有十多天的时间了,这明显不现实啊!”

  ?考生质疑

  “专升本”定性竟由司法部门说了算?

  中国高等专科学生升本科考试,简称专升本,是中国教育体制中专科层次学生升本科学校或者专业继续学习的考试制度。这一考试在大多数有专升本教学系统的高等教育学校举行,一般每年举行一次。

  倘军伟说,“我们都是和三年级本科生在一个班上读书,毕业时颁发的也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证书,只不过就是学制两年,新生入学档案都可以证明我是正规的普通高等院校的法学毕业生”,“但为什么我就是拿不到法律职业资格证呢?我们到底算什么?”

  针对这个问题,记者致电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该司某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专升本的定性问题,国家教育部没有相关的文件,“对于专升本该怎么认可,怎么定性,我们从来没有出过任何正式文件,而是交由各个省市自己制定。”

  据了解,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规定,普通全日制的专升本学生“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全日制本科生教学、学籍管理规定管理”、“专升本学生享受国家和省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招收的同一专业普通本科生的待遇。”

  但记者未能从广东省教育厅查询到类似规定。

  “既然教育部没有统一说法,那司法部自己解释专升本不属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根据是什么?”考生们不禁质疑。

  能报能考为何无法拿证?

  如果2009年应届的专升本学生不属于“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他们应该早在报名这一环节就被卡住。恰恰相反,去年司法考试报名时各地各级司法部门并没有告知“专升本”在读大三学生不能参加考试,而且这些学生都顺利地通过了资格审查,并参加了考试取得成绩。小廖如此,倘军伟如此,其他专升本的考生也如此。

  从报名到考试到出成绩,司法部都承认这些“专升本”学生的考试资格,却在发证这一最关键环节“一口否认”,这让考生们难以接受。

  今年7月23日,在看到司法部网站上关于2008年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告后,倘同学向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河南驻马店司法所提出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两周后,他却得到了一个完全意想不到的结果———资格证书拿不到,只因为他读的是3+2专升本,而不是高起本。

  司法部为何没有公开的书面解释?

  《司法部关于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中明确规定了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条件,其中包括“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而且“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也就是说,在读的大三学生也可以参加司法考试。从这一规定中,并不能读出“专升本”的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能报名的内容。

  “专升本”在读大三学生是否属于“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对这个问题的回答直接决定这些学生们的报考资格,既然两者是有质的区别,为什么司法部不在司法考试公告中明确说明,或者至少要求各级司法部门在报考时给予学生必要的指导?专升本的考生提出了一系列问题。

  按照地方司法部门的说法,司法部在这个问题上也只是在考试成绩出来后,对他们进行“口头”指导,至今没有形成正式的书面文件。

  ?回应

  广州市司法局:

  未有正式文件公布解释

  记者致电广州市司法局,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实他们也是在前一个星期才知道2009年毕业的“专升本”不能参加去年的司法考试,而且就算通过了考试也不能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这是司法部的决定,我们作为基层司法部门也只能执行”。当记者问及司法部这样处理的依据时,该工作人员则称,“正式文件目前还没有,我们已经督请省司法厅尽快出台文件,我们也好向考生解释。”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

  起点不同区别对待

  记者联系到了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让在读大三学生提前参加司法考试这个政策并不惠及专升本的大三学生。“高起本和专起本,两者的起点本来就不一样”。当被问及为什么这一区别不在考试公告中明确反映时,该名工作人员则表示,对于专升本的大三学生,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是不会通过的,“学校给在读大三学生出具资格证明时,应该注明‘专升本’,否则审查不出来”。至于会不会在明年的司法考试公告中明确指出“专升本”的大三学生不能报名,该工作人员则表示“还有待研究”。

  (报料人:廖同学、倘同学等各50元)

  本报记者谢庆裕实习生黄慧莹许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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