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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行人反要索赔 事实不容混淆

  醉酒驾车将行人撞伤致死,还倒打一耙向被害人亲属要求赔偿,企图以此混淆事实,逃避责任。这家伙还讲不讲天理?

  40岁的张高鹏,是福建省顺昌县洋墩乡某村村民,平时嗜酒如命。2009年5月16日10时40分许,张高鹏醉酒后驾驶着一辆无牌照二轮摩托车,从洋墩乡往仁寿镇方向行驶,途中将行人李长元撞倒,他自己也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当李长元的亲属闻讯赶到事故现场时,张高鹏竟向对方索赔自己摩托车修理费和医药费,企图以此混淆事实,逃避责任。李长元送医院抢救无效,于5月21日死亡,经鉴定系交通事故导致严重颅脑损伤,最终呼吸衰竭死亡。案发后,面对警方的讯问,张高鹏矢口否认自己撞倒李长元的事实。

  警方通过现场勘查取证及司法鉴定,认定张高鹏摩托车前轮胎左侧与李长元左脚相撞,造成李长元倒地,颅脑损伤死亡。经检验,张高鹏属醉酒驾车,对本次事故应负全责。近日,张高鹏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顺昌县检察院诉到法院,尚未判决。

  点评:虽然死者不会言语,但事实会说话,倒打一耙也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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