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下午,株洲市召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简要回顾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并提出2010年要在全市范围内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应用基本规范(青琪摄)
株洲副市长、市语委主任张国浩说,要尽快启动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并把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作为公务员录用的必备条件之一(青琪摄)
株洲市语委副主任、市教育局局长陈天星说,我市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行列,但离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青琪摄)
参加会议的市语委成员单位代表(青琪摄)
红网株洲9月3日讯(通讯员 青琪)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是国家语委、教育部在“十五”契机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株洲市已于2005年12月通过了二类城市评估。在9月2日下午召开的株洲市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上,提出“2010年要在全市范围内初步普及普通话、基本规范汉字应用”的工作目标。
整体水平全省领先
株洲市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在全省一直处于领先行列,到目前为止,共有3万多名教师参加了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率达到95%;8000多名公务员参加了普通话培训测试并取得三级甲等以上证书,合格率达95.7%。
2010年全市范围基本普及普通话
株洲市教育局局长、市语委副主任陈天星说,株洲市计划在2009年底以前完成醴陵市、攸县的评估验收工作;在2010年底以前完成株洲县、茶陵县、炎陵县的评估验收工作,“努力实现2010年全市范围内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
普通话水平等级纳入公务员录用条件
“目前三类城市评估虽已在醴陵市和攸县启动,但还没有接受评估验收。其他3个县当中有的尚未开始着手准备,必须克服困难加快工作力度,确保我市城市评估计划如期进行。”株洲副市长、市语委主任张国浩说,各县市要根据要求,尽快启动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把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作为公务员录用的必备条件之一。”
【相关链接】
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家语委的部署,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分三步走:
第一步:一类城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要求在2003年以前完成评估;
第二步:二类城市---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要求在2005年以前完成评估;
第三步:三类城市---县级政府所在地城镇,要求在2010年以前完成评估。
稿源:红网 作者:青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