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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亲属一律回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11日08:00  南方日报

  广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明年1月1日实施

  本报讯(记者/杨大正)根据省政府网公布的消息,《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已获得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明确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应当实行公开招聘。

  办法规定,事业单位招聘方案获核准后,应当在其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发布时间距离报名开始的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开招聘可以采取网上报名或者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考试组织单位应当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在同级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布,也可以同时在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布。所有考试流程结束后,事业单位需将拟聘人员名单在门户网站上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办法还规定,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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