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 中秋月圆,重庆市公安局民警程明一家却再也无法团圆。因过度劳累,突发疾病,年仅39岁的程明倒在国庆安保和打黑除恶的第一线。3日上午10时,程明同志追悼会在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举行。
2009年9月26日,深入基层、连续数月辗转战斗在国庆60周年安全保卫工作和“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锋线上的重庆市公安局研究室民警程明因过度劳累,突发蛛网膜下腔出血、中枢性呼吸衰竭,经抢救无效,于10月1日9时55分不幸光荣牺牲。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重庆市公安局给程明同志追记个人一等功。
程明,1970年出生于奉节,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原为奉节县教师,2003年参加公安工作,生前为重庆市公安局研究室民警,二级警督。
“为了做好每一项工作,程明经常食宿在办公室,根本无暇顾及妻子和年幼的女儿”,程明生前的同事王波告诉记者,“程明白天要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晚上进行暗访,回来后还得撰写报告,每天工作都在15个小时以上”。在此次督战中,程明和同事2次路过奉节时,同事都曾劝他回家看看,但都因为放不下特别繁重艰巨的工作,没能回家。近段时期程明一直称头痛,却因工作繁忙无暇检查,长期带病工作,直至献出年轻宝贵的生命。
3日上午,“金色盾牌·重庆人民警察英烈救助基金公益信托基金” 首次启用:为因公牺牲的民警程明的家属发放了80万元救助金。另外,分别为程明的年迈母亲和年幼女儿各自追加10万元救助金。
据悉,为了不让英雄流血再流泪,不让英雄的亲人悲痛后再悲痛,重庆市成立了“金色盾牌·重庆人民警察英烈救助基金公益信托基金”,10月1日后,因公牺牲被评为革命烈士并被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的,一次性救助170万;因公牺牲的,一次性救助金额60万;病故的,一次性救助金额2万;因公达到伤残一级的,一次性救助金额30万元。
(华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