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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江苏省杰出人民调解员候选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2日01:46  扬子晚报

  C33郑剑静,男,40岁,中共党员,江苏省宜兴监狱蓉缘服饰有限公司服装厂厂长、党总支书记。高度重视监狱精细化管理,实现改造、生产持续安全稳定。在生产经营工作中,通过内抓管理,外拓市场,提高了生产效率和效益,为罪犯劳动改造提供了适宜岗位,同时也培养了罪犯劳动技能,刑满释放罪犯受到用工单位的欢迎。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二等功各1次。

  C34贾东涛,男,35岁,中共党员,南通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近年来,通过DNA鉴定比对,成功破获各类案件4000多起,其中重特大案件300多起。特别是在全国创新运用陈旧尸骨DNA检验鉴定和ABO基因型分型方法,先后为北京等21个外省市公安机关认定160多起疑难杀人案件,受到全国同行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赞誉。曾荣获"江苏省十大优秀青年卫士"、"南通市十佳民警"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

  C35桂洪兵,男,35岁,中共党员,江苏省洪泽湖监狱四监区监区长。始终坚持以维护监管安全为己任,狠抓制度落实,在监管改造罪犯工作中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监狱连续12年实现无罪犯脱逃、无狱内重特大案件的目标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坚持公正文明执法,近几年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管执行案件2000余件。先后被评为江苏省青年岗位能手、江苏省新长征突击手。

  C36顾丽华,女,32岁,中共党员,盐城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副处长兼高级工程师。先后参与盐城招商城"1·12"特大火灾、盐城市京都饭店报复纵火案等250多起火灾事故的原因调查工作,无一起被要求重新认定或涉及行政诉讼,火灾原因查清率达95%以上,其中对涉及人员伤亡的火灾原因查清率达100%。荣记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曾被评为 "江苏省杰出青年消防卫士"、全国公安消防部队"执法为民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

  C37徐兆华,男,46岁,中共党员,扬州市公安局维扬分局副政委兼友谊社区民警。从警24年来,扎根基层,热心帮扶困难群众,构建了警爱民、民拥警的和谐警民关系。特别是2009年2月4日,徐兆华赡养13年的孤寡老人许铭荣去世后将全部遗产赠予他,他又转赠给社区作为帮困基金的感人事迹,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普遍赞誉。曾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江苏人物、江苏省第二届道德模范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

  C38唐新,男,43岁,中共党员,建湖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上冈中队中队长。多年来,带领中队民警积极探索创新,坚持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走出一条"与民同行、与民同心"的既管交通又管治安之路,为中队1999年被国务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公路巡警队"称号作出积极贡献。曾荣获"全省人民满意警察"、"全省平安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两次赴京参加全国公安英模代表大会,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C39唐福喜,男,46岁,中共党员,江苏省浦口监狱一监区监区长。近18年来,因患胃癌先后化疗6次,且被切除所有胃部组织,但他凭着对监狱事业的热爱,始终坚持战斗在工作第一线。2002年以来,带领20余名民警先后完成了对5035名罪犯的入监教育培训,集中整训了463名高危犯,为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2007年荣立个人二等功,2008年被授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

  C40黄仕荣,男,43岁,中共党员,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马群派出所所长。从警18年来,全身心投入打击犯罪、服务群众工作中,得到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普遍赞扬。该同志患有尿毒症,需定期进行血透,而他却常将血透的管子一拔,就悄悄溜回派出所工作。患病期间,到医院慰问探望的群众络绎不绝,曾被黄仕荣处理过的王道智(化名)亲自跑到医院要求捐肾。曾荣获"江苏省人民满意警察"、"南京市十大爱民警官"等称号。

  C41盛群,男,38岁,中共党员,无锡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北塘大队民警。他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在16年的接处警工作中,用自己的忠诚大爱,把"110"写进了百姓的心坎。16年来,共救死扶伤200余起,因为他的"第一手"救护,成功挽救21条生命;共徒手制服27名行凶歹徒,现场抓获各类疑犯400多名。曾荣获无锡市劳动模范、无锡市"十大爱民标兵民警"等称号,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C42郭晓红,男,36岁,中共党员,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平江大队副大队长。从警十七年来,始终牢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公安宗旨,坚持用心执法,用情感化,创造了"万起纠违无投诉"的执法业绩,总结提炼出针对不同违法人员采用不同处理方法的"郭晓红工作法"。先后荣获"江苏省先进工作者"、"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等称号;2009年当选第三届全国"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并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C43陶展,女,41岁,中共党员,海安县公安局城南中心派出所社区民警。从警10年来,该同志勤于、精于走访联系群众,总结出行之有效的"四个三"走访工作法,被《人民公安报》等多家主流媒体推介。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辖区连续十多年没有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通过推进技防、人防建设压降发案,三年中,辖区可防性案件逐年下降。因工作出色,被授予"南通市劳动模范"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C44阚湘芸,女,30岁,中共党员,仪征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副所长。9年来经手办理治安、刑事案件280多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350多人;她心系群众,视百姓为父母,视群众为亲人,共帮助群众80余人次,受到群众广泛好评。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被评为"全省巾帼标兵"、 第五届"江苏省杰出青年卫士"。

  C45穆桂芳,女,48岁,中共党员,大丰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教导员。针对辖区内学校多、网吧游戏厅多的实际,5年来坚持组织民警每天查一次网吧、游戏厅,每月与学校做一次沟通,每季度组织民警到学校上一堂法制课,组织每个民警每年至少帮扶挽救一名以上失足青少年,为辖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被广大青少年称为"警察妈妈"。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江苏省三八红旗手"。

  C46戴辉,男,37岁,中共党员,苏州监狱二分监区指导员。以维护安全稳定为己任,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奉献青春,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先后消除罪犯脱逃、自杀、行凶等各类隐患12起,主攻或参与转化省级、监狱级顽危犯39名。2007年底,《苏州日报》曾对他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事迹进行报道。2009年5月,被评为全省监狱系统十大杰出青年和江苏省新长征突击手。

  D02毛国良,男,53岁,中共党员,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司法所所长、首席调解员。1988年从事调解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为己任。在妻子患癌症住院期间仍坚守岗位,心系事业,为民解忧。二十年来组织参与或直接调处疑难纠纷1100余起,未发生因调解不当而引发矛盾纠纷激化或民转刑事件。2007年被省厅、省高院评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所在司法所2006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平安江苏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并多次被市、区评为先进集体。

  D03刘平林,男,49岁,中共党员,如皋市搬经镇副镇长、司法所所长、调委会主任。1989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调处各类重大疑难纠纷千余起,成功率100%;建立全国首家调解 "一点通"网络平台;2006年,带领12名遇难者家属去内蒙古调处一起重大死亡案件,实现公调异地对接调处,被群众称为平安老区的"守护神"。曾被评为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安置帮教先进个人;南通市十大平安卫士、十佳调解员,如皋市首届劳动模范;荣立二等功1次。

  D04孙宜亮,男,48岁,中共党员,东海县司法局黄川司法所所长。从事调解工作的8年,调解民事纠纷528件,成功率达98%以上,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6件,为政府化解疑难纠纷131件。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得到各级领导的好评。两次被评为省"防激化"先进个人,市"四五"普法先进个人,多次被市、县评为"平安创建先进个人"、"优秀人民调解员"。

  D05杜礼根,男,59岁,中共党员,江宁区汤山司法所所长。20多年来,默默无闻地战斗在调解工作第一线,用务实的工作作风、高超的调解艺术赢得了群众的赞誉。近5年调处各类纠纷2700多起,化解群体性上访事件180起,为政府、企业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4000多万元,涉及标的近亿元,为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曾荣记一等功和二等功各1次、三等功2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人民调解防激化先进个人、首届十佳基层法律工作者和南京市人民满意公务员。

  D06杜晓芹,女,29岁,中共党员,淮安市淮阴区棉花庄镇司法所长。从事司法行政工作6年多来,凭着扎实的业务水平、永不言弃的敬业精神、正直善良的心灵,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39起,成功率达100%。一起起纠纷在她的面前云消雾散,一对对冤家在她的面前和好如初,被群众亲切地誉为"和平天使"。曾被评为淮安市"四五普法"先进个人、区 "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十佳公务员"。

  D07杨正官,男,54岁,中共党员,东台市新曹镇司法所所长。率先在全市建起规范化调解室,建成"民主法治示范村",直接调处各类疑难复杂纠纷250多起,指导调解纠纷400多起。融法制宣传于调解、矫正之中,精心编制普法常识、案例送法进千家万户,连续多年实现矫正、刑释对象无一人重新犯罪。现任盐城市人大代表,曾被授予全省"十佳人民调解员"、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盐城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D08吴罗孝,男,51岁,中共党员,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司法所所长、调委会主任。1985年起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成功调处近1600起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98%以上,无一起纠纷因调解不当导致上访或矛盾激化,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领导的肯定。多次被评为省"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工作先进个人",2007年被省司法厅、省高院授予"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

  D09闵玉琴,女,49岁,中共党员,太仓市浏河镇司法所所长。1995年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000余件,成功率为100%;针对本地外来人口多、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实现有效管控。先后荣获苏州市司法系统十佳公务员、苏州市政府十佳司法干部、省法制宣传先进个人、省防激化先进个人。并荣记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

  D10张红星,女,40岁,中共党员,泰兴市司法局滨江司法所所长。从事调解工作20年来,以踏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近3年来,主持调处纠纷254起,成功率100%。防止群体性上访、械斗事件20起,防止民转刑41起,处理非正常死亡事件33起。该镇4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和20多名刑释解教人员无一人脱管、漏管,无一例重新犯罪。2006年被泰州市表彰为"十佳标兵司法所长";2008年被评为第五届"江苏省杰出青年卫士";2007年记三等功1次;2009年记二等功1次。

  D11张明俊,男,52岁,中共党员,江都市仙女镇司法所长。从事司法行政工作15年,直接处理矛盾纠纷达450多起,指导调委会处理纠纷700多起,没有一件因调解不当而使矛盾激化,没有一件民转刑案件,为维护地方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荣获江苏省防民间纠纷激化一等奖,4次被司法厅评为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市优秀政法干警和优秀共产党员。所在司法所被评为省规范化司法所。

  D12张跃勇,男,49岁,中共党员,高淳县司法局基层科长、县人民调解委员会首席人民调解员。1997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指导和直接调解纠纷上万起,其中主持调解全县重大社会矛盾纠纷300多起,避免群体性事件168起,防止民转刑111起,劝阻群体性上访133起,用辛勤的工作,换来了社会的和谐和人民的幸福安宁、换来了百姓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曾被评为省防激化先进个人,南京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

  D13武锁富,男,56岁,中共党员,丹阳市吕城镇司法所所长。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十多年来,写下40万字的学法备课笔记,为各种对象上法制课100余次,听众6万多人次。调处民事纠纷989起,成功率达98.9%。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和民转刑317起,避免28人轻生。多次被评为"镇江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荣获"江苏省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先进个人"、"江苏省十佳普法宣传员"、"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等荣誉称号。2007年被编入《中国劳模风采》名人卷。

  D01王立步,男,58岁,中共党员,灌南县司法局堆沟港司法所所长(副科级)。1989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以调解千家事、安定万人心、构建和谐为天职。他共调解纠纷1360起,防止矛盾缴化140起,避免非正常死亡60余人,劝阻化解上访17起140余人次,普法760余场次。2003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并记一等功。2006年1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模"称号。2009年9月被评为"5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江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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