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醒顾客小心
3岁小伢被烫伤
早点摊主为壶开水
“买单”2000元
本报讯(通讯员 逢春 茂华 记者 李芳)江夏安山镇的黄女士投诉称,10月7日,她带3岁的儿子到附近李某的早点摊上过早,儿子吃饱后便在附近玩耍。意想不到的是,儿子一个踉跄摔倒,碰翻了放在地上的开水壶,一壶刚烧开的滚烫开水泼了出来。顿时,孩子被烫伤,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武汉三医院诊断,孩子为中度烫伤,李某垫付了1000元医疗费便拒绝进一步赔付。安山工商所了解到,出事当天,李某烧开的开水来不及灌瓶,却未提醒消费者,应负全责。后来,李某追加赔偿顾客医疗费用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