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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9万人次享受法律援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2日05:25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30岁出头的小吴系黄冈人,上世纪90年代初,随父亲老吴来到武汉青山打工。1995年,老吴在工地上施工时,左手五指不慎被电锯锯断。老吴所在的工厂支付了医疗费,但从此再不愿做任何补偿,并以老吴手指锯断无法继续工作为由,将其拒之门外。

  2008年9月,小吴在蔡甸一家民营工厂上班,噩梦又一次降临了这个家庭。在机床上操作的时候,因电路破损发生火灾,造成小吴身上大面积烧伤。今年初,小吴出院休养,但家人去该厂索赔时,却无人理会。小吴找到了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得知情况后,该中心派人几次上门,终于使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地达成调解协议。不几日,该厂就一次性赔偿小吴后期治疗费、误工费等12000元。

  得到赔偿后,老吴忍不住感叹说,法律援助真能帮农民工讨公道。

  据了解,十几年前,我省还没有法律援助中心。自从我省法律援助工作于1997年启动,10年来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各类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案件69873件。

  2007年,湖北省法律援助被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我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1378件,平均每年增长33%,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36万多件,法律援助受援人数39万多人次,为困难群众和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8亿元。

  (本报记者赵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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