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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骂是亲亦可成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2日05:25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看过韩国影片《我的野蛮女友》的人,也许大都曾为女主角的“野蛮”、“发飙”狂呼过瘾。但如果放到你的身上,你可否想象这样的真实生活?

  武昌的小刘(化名)就有过这样的遭遇。这是10月9日“法治新闻”版讲述的一个真实故事。

  两年前,小刘经人介绍认识了妻子小徐(化名)。谈恋爱时,小徐脾气就不太好,一生气就喜欢又掐又咬。“打是亲骂是爱”,恋爱中的小刘还认为她挺可爱。岂知,小徐婚后仍依然故我,“挨打”成了小刘的家常便饭,身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的。更有甚者,8月底,因琐事争吵,盛怒之下的小徐竟将小刘的耳朵咬破了一大块,花去医疗费5000多元。“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婚姻,是相扶相持风雨走过的人生路;家庭,是相互关心互相温暖的避风港。也许,作为女方的妻子可以撒点小娇,以此作为生活的调料。但所有这些举动都必须有度。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幸,小徐的行为,还没有造成这样的后果。

  虽不够刑责,但民事上的责任不可避免。根据我国《婚姻法》,如婚内发生暴力侵害的事件时,被侵害的一方对侵害一方有依法控告、提出法律救助或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请求侵害一方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打骂是亲,过度亦可成仇。这是个教训。

  (记者叶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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