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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司机醉驾处罚乘客等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2日05:25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 公安部近日给全国交管部门下发《关于修改酒后驾驶有关法律规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将醉酒驾车等行为纳入刑法处罚范围,并首次提出“与醉驾司机同乘一车的乘客也应进行处罚”的内容。

  征求意见稿中,对醉酒驾驶和酒后驾驶的处罚力度都有所加重,将醉酒驾车等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并分别按照没有造成交通事故、造成交通事故和情节特别严重三个档次进行处罚,造成事故和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处罚应当高于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罚。

  征求意见稿将饮酒后驾驶等情形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犯罪的,作为“其他恶劣情形”,降低起刑点,但在量刑上由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提高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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