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特约记者荆生)荆门市东宝区一村支书私自截留村民补助款8千元,随后又冒领该村民补助款8千元,共取走村民补助款1.6万。昨从东宝区纪委获悉,该村支书目前已被免职。
2007年春,该市东宝区漳河镇谢花桥村五组村民周克勇将自己的堰塘进行扩大维修,根据政策,周兴修水利应该享受以奖代补资金2.4万元。其中市补助8千元,区补助1.6万元。村支书李某在漳河信用社取出区补助1.6万元后,却只给了周克勇8千元。随后,李某又冒名领走了市补助的8000元。
今年4月,周克勇向东宝区纪委实名举报,纪检部门迅速展开调查,决定将李某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