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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检察:从困扰“三农”的难题入手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三农”。该院成立调研组,找出影响和制约辖区“三农”发展的难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重点打击新农村建设中涉黑涉恶犯罪和村干部腐败犯罪,并建立检察联系点,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去年以来,该院共查办涉黑涉恶案件10件47人,破坏农业生产的刑事案件12件19人;开展“护农”专项行动,一举查办了12名腐败村官。

  A 服务“三农”问计于民

  蔡甸区是武汉市的农业大区,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村中的社会矛盾逐步呈现出来。

  “‘三农’问题始终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检察机关立足自身职能,为‘三农’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我们责无旁贷。”蔡甸区检察院检察长陈晓华说。

  检察机关服务“三农”该从哪里入手?今年初,该院成立调研组,走访了党政机关、人大代表、基层干部、农民共160余人。通过调研他们发现,当前影响和制约辖区“三农”发展的难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黑恶势力干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治安环境有待净化;二是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腐败现象严重,基层政务村务环境有待改善;三是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环境有待优化;四是诚信有序的农村市场秩序有待完善。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该院研究制定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三农”的实施意见》,将工作细化分解,任务到部门,责任到岗位。刑检部门重点掌握、分析农村治安动态,依法打击影响“三农”的各类刑事犯罪,提出防治对策;自侦部门在着力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保护国家、集体和农民合法财产、维护农村稳定的基础上,加大农村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力度;民行检察部门及时运用抗诉、息诉手段化解矛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控申部门认真分析涉农涉检矛盾特点,主动调处涉农信访,协同办理群访、急访,处置涉农突发事件;院党组则定期分析研究涉农检察工作,建立健全服务三农保障机制,加强督办,严格考核,确保实效。

  “找准切入点,工作的开展就更有目标性和针对性了。”陈晓华说。

  B 铲除“二金”黑恶势力

  在新农村建设中,黑恶势力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现象近年来尤为突出。该院将涉黑涉恶犯罪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并成功查办了辖区内成员最多、活动最为猖獗的涉黑组织———金刚桥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7年底,该院收到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与金刚桥有关。经审查发现,此人有前科,并涉嫌其他犯罪。于是,该院向公安机关发出了《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引导其进一步侦查、完善证据,将其他涉案事实一并查清。

  此后,公安机关陆续报捕了10余件案件,将这些单独、零散的案件联系起来,检察官发现,这是一个以金刚桥、金国宏二人为首,参加人数多达50余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在“二金”的控制、指挥下,该组织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寻衅滋事、赌博等一系列犯罪活动,获取了巨额非法经济利益,并在不断恶性膨胀中形成了固定的管理模式。通过实施威胁,他们迫使建筑商放弃工程竞标,并采取借用建筑资质、“围标”等非法手段,垄断蔡甸地区建筑工程行业,造成当地一批建筑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发展,甚至濒临倒闭。他们的行为,使当地群众的安全感普遍下降,正常生活秩序受到严重破坏。

  经审查,该院批捕了25人,另发现5条“漏网之鱼”,要求公安机关将其追捕到案。通过网上追逃,其中2人已被抓获。因案情重大,该案后移送武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009年2月,武汉市检察院以组织、领导、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绑架等10余项罪名将金刚桥等27人起诉至法院。

  去年以来,蔡甸区检察院共查办涉黑涉恶案件10件47人,破坏农业生产的刑事案件12件19人,大大净化了农村、农业的发展环境。

  C “护农”专项行动查办了12名村官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蔡甸区大量农村土地被征用,有些“村官”利用手中职权借机敛财、中饱私囊,引发群众强烈不满。

  为保障涉农资金安全,维护农村稳定,今年初,蔡甸区检察院集中开展了“护农”专项行动,一举查办了12名村官,追回土地补偿等款项200余万元。

  今年2月中旬,该院接到了纪委移交的大集街塔尔山村村支部书记张红兵、村主任赵为华涉嫌贪污的线索。在调查该村账目的过程中,反贪侦查人员发现,有少量坡地、滩涂地的占用补偿款是直接由开发商支付的。

  这些“边角余料”地块,不在征用的耕地之列,补偿款也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划拨,很容易滋生腐败。反贪侦查人员以此为突破口,深入调查追踪,一起村干部共同侵吞土地补偿款的窝案很快浮出水面。

  2005年8月,武汉鸿亚公司大洋彼岸二期工程需占用塔尔山村集体所有的一块滩涂地,张红兵安排赵为华具体负责此事的协调工作。赵为华找到工程项目部,双方私下达成补偿30万元的协议。同年8月至次年1月,鸿亚公司按照张、赵二人的要求,先后两次将30万元汇到赵个人开办的工程队账户上,赵又依照张的安排,以建筑劳务费的名义,出具工程队的收据交给鸿亚公司入账。事后,张、赵二人将其中的22万元侵吞。

  为中饱私囊,村官们可谓“绞尽脑汁”,以购买商业保险为由变相将公款占为己有就是他们“研究”出的一种新型手段。包括张红兵、赵为华在内的5名塔尔山村“两委”成员,以解决村干部“福利”为由,擅自决定用土地补偿款在保险公司购买一款理财险。该险种可按保额领取保险金,还可享受分红。5名村官以此种方式将13万余元补偿款予以侵吞。

  经查,从2005年6月至2007年3月,5名村官采取暗箱操作、虚报冒领、购买保险等手段,共侵吞土地补偿款50余万元,挪用10余万元。

  严查案件的同时,为保证村务工作的延续,该院将涉案人中作用较小、积极退赃的村官取保候审,并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将挪用款项发还给了农民。村民们奔走相告,纷纷感谢检察院为其追回养命钱。随后,该院结合办案积极开展预防工作,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塔尔山村完善民主监督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其他村官现场听庭,在农村基层组织中引发强烈反响。

  D 案结不忘事了农民无后顾之忧

  2004年3月,蔡甸区 山街老世陈村村民陈志稳来到信用社,准备贷些钱养鱼,却被告知其在两年前贷款9万元,至今未还,已被列入了“黑名单”,不能贷款了。左思右想,陈志稳猛然叫道:“我被骗了!”杨业辛贷款诈骗案由此案发。

  2002年底,包工头杨业辛因资不抵债欲向信用社贷款,便以给手下工人办理暂住证的名义,请亲戚帮忙,向老世陈村的村民借取了27张身份证。随后,杨业辛找人刻了这27人的私章,先后5次到信用社办理了联保贷款共220万元。截至案发,尚有120万元未予归还。

  联保贷款,即10个以内的农户组成一个联保小组共同贷款,相互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这本是一项广受欢迎的惠农政策,却被杨业辛“精心”利用来“圈钱”。由于无法偿还全部贷款,杨业辛选择“消失”,并更换了手机号码。2008年7月,杨业辛在北京落网。2009年3月,蔡甸区检察院将其诉至法院,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由于杨业辛没有偿还能力,信用社要求27位村民按连带责任归还贷款。“这些村民也是受害者,让其承担责任是不合理的。”得知此事,蔡甸区检察院即刻派员到信用社,向其厘清整个案件事实,阐释法律政策,并建议其向上级反映,将这些受害村民从“黑名单”中去除,以便他们能正常享受惠农政策。

  E “检察联系点”发挥一线平台作用

  2009年2月,蔡甸区检察院在 山街设立的检察联系点,颤颤巍巍地走进来一位身材瘦弱的老人。控申科干警邓爱国急忙上前将老人搀扶着坐下,倒上一杯热茶。

  老人姓李,今年60多岁,无儿无女。由于双腿残疾,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无任何收入来源,完全靠政府补助生活。“补助很少,生活很困难,住了大半辈子的房子也快垮了……”说着说着,老人眼里泛起了泪光。

  来到老人家,邓爱国不禁心里一震,眼前的房子因年久失修成了危房,里面可用家徒四壁来形容。邓爱国决定尽力帮帮这位可怜的老人。

  通过跟街道和乡政府沟通,邓爱国说服他们共同出资,为老人重新修缮了房屋,同时,他还将老人的情况向区残联作了反映,为其争取了每月100多元的残疾人补助,使老人的生活基本得到了保障。

  据该院控申科科长杜泽前介绍,今年以来,该院一直在探索如何将服务三农的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经讨论协商,在辖区 山、大集、玉贤3个街、乡、镇试点设立了检察联系点,实行工作重心下移,形成服务基层的长效工作机制。检察联系点不仅融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受理控告、举报、申诉等于一体,而且协助当地政府化解了不少矛盾纠纷,为群众排忧解难,充分发挥了执法为民的一线平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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