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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上涨 儿子状告离异父亲要求追加生活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2日10:29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李媛通讯员米录王海龙)父母离婚后,儿子一直跟着母亲生活。可随着物价上涨,父亲每月支付的180元抚养费已远远不能满足儿子的生活需要。在要求父亲增加生活费无果的情况下,儿子一纸诉状将父亲告上法庭。

  近日,张家口市桥西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儿子起诉父亲追加抚养费的案件。由于原告诉求合理,法院依法判决父亲将每月的抚养费由180元增加到4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小中(化名)今年9岁,他的父母于2003年9月29日经宣化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他和母亲共同生活。刚开始,父亲每月给付他抚养费50元。

  随着小中教育、生活费用等其他方面开支的增大,50元抚养费远远不够他的需要。在与父亲协商无果的情况下,2005年1月小中曾将父亲起诉到法院要求增加抚养费,法院判决被告每月给付抚养费180元。

  但是,随着当地物价上涨以及各项开支的增多,仅180元的抚养费用让小中的生活再次面临困境。可是,他的处境仍未得到父亲的理解。无奈之下,他只能与父亲再次对簿法庭,要求父亲增加抚养费至800元。在调解无效后,法院依法判决小中的父亲从2009年1月起,在小中成年以前每月给付他抚养费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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