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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决定 梁丽“捡”金案画上句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2日12:07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法制报 

  10月10日,两名公安民警把一纸“撤案决定书”交到梁丽手上,在国内饱受关注的梁丽案也在当天终于画上了句号。

  因为300万元金饰的失主金龙公司负责人曾经明确表示不会追究梁丽责任,刚接受完子宫肌瘤切除手术的梁丽可以在家安心养病了。为梁丽案忙了近半年的代理律师司贤利告诉记者,这就意味着这个案子已经结束了,梁丽再也不是犯罪嫌疑人了,“梁丽案到此画上句号了”。

  梁丽在看守所羁押了9个月,会不会获得国家赔偿呢?司贤利律师告诉记者,目前看来,梁丽难以获得国家赔偿。因为国家赔偿是在证明当事人无罪后再做的赔偿,而梁丽目前被检察机关定性为涉嫌侵占罪,可能难以获得国家赔偿。

  专家:“这对所有人都有儆戒作用”

  一直关注该案的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主任屈学武教授,获悉梁丽案有结果后说:“这个案子对所有人都有一种儆戒作用。”

  屈教授认为,梁丽在法律上是踩钢丝。她说,梁丽的行为是有盗窃嫌疑的,这种做法不值得鼓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更是不道德的。这个案子经过媒体的广泛报道和社会的广泛讨论之后,对人们起到一种普法的作用,会给老百姓树立一个法律的标尺,以后大家捡东西的时候就要想清楚,该不该捡了。另外,屈教授还认为,该案也给深圳机场做了个警示,机场应该健全相关制度,否则的话,对乘客的财产来说是不安全的,而对清洁工自己来说也是不安全的,随时有犯罪的可能。 王 纳 高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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