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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连政策”搞笑难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2日13:46  金羊网-羊城晚报

  □张东阳

  从法律法规这一“源头”对醉驾加大惩处力度,无疑令人感到欣慰。然而,这一征求意见稿在让人欣慰的同时,首次提出“与醉驾司机同乘一车的乘客也应进行处罚”,规定对酒后驾驶不劝阻、不制止的同乘者设定罚款处罚,又让人感到该法规是如此地搞笑。

  我们承认,有时候司机醉驾确实有乘客的原因在,但并不等于所有的时候都有乘客的原因,因为不少时候,乘客并不知道驾车者饮了酒,更不可能拿着灵敏的测酒仪跑到驾车者面前测试,自然没有对酒后驾车者进行“劝阻和制止”,如果为此受罚,实在是有点冤枉。毕竟,无论哪个乘客都是不愿意乘坐醉酒者的车的!更何况,在这个时候,即使乘客说上几句“劝阻和制止”的话,醉驾问题就得到解决了?“司机醉驾乘客有责”规定,严格来说算得上一种“株连政策”。如果照此理论,那么,应该受罚的人显然不止驾车者和乘客。因为,和驾车者一块饮酒的人、酒店服务员甚至是酒厂员工、酒品经销商,都应该接受处罚。

  事实上,酒后驾车问题多年来之所以成了顽症,是因为酒后驾车交通事故中,很大一部分驾车者是有相当的“官级的”,不仅醉驾问题的根源很大程度上在于执法不力,而且还存在严重“不公”。

  法规条文的制订及执行,不仅要具有公正、公平、严肃、权威性,更要让公众“信得过”,只有这样才能起到应有的效果。在酒后驾车问题上,除了法规的严格和公平执行外,相关部门考虑鼓励酒店行业普遍实行廉价的或免费的“代驾制”,或者鼓励“代驾公司”大面积普及,应该是比较可行的。而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举措”、“小细节”,才是相关部门应该深入研究和认真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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