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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线路公交站 百米内用同一站名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2日15:1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杨滨)今后,本市公交车站在命名时,将一般不用企事业单位名称,而要优先使用知名度高的地名。在不同线路的车站相互距离在100米之内时,应使用同一站名。

  本市首部《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已由市质监局批准发布,将于11月1日实施。

  《规范》明确,线路的命名将统一用1至3位阿拉伯数码加“路”字命名;一条线路的上、下行或环行线路的内、外环,应使用同一数码命名。车站以所在地的地名加“站”字命名,优先使用知名度高的地名,一般不用企事业单位名称。企业冠名的车站,应以括注方式标在原有站名之后。车站与所用地名指称的地理实体的距离不宜大于半个站距。不同线路的车站相互距离不大于100米时,应使用同一站名。

  遇公交线路开通、调整、撤消或临时变动、调整票价等情况,应提前7至10天在始发站公告。始发站设置的发车显示屏,应提供待发车号和发车时间。司售人员不应滞站待客;乘客多时,售票员应立席或流动售票。D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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