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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保护动物梅花鹿流落承德街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2日16:19  燕赵都市报

  

一级保护动物梅花鹿流落承德街头

  

一级保护动物梅花鹿流落承德街头

  本报承德电(燕赵都市报记者陈宝云)10月11日上午,记者接到市民反映称,在承德市区山庄东路万树园附近路段,有两只梅花鹿在啃食路两旁的植被。市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把梅花鹿保护起来,以免出现意外。

  10月11日上午11时,记者在山庄东路避暑山庄东侧宫墙外,看到了这两只流落街头的梅花鹿。此时,它们正在啃食路边新种植的植被,附近绿油油的植被已被啃食了一大片,看来它们是有点饿了。虽然在避暑山庄里见惯了梅花鹿,但这两只流落街头的梅花鹿还是引起在此经过的许多市民观看。“应该是从山庄里跑出来的,”一位市民肯定的说,“山庄里的梅花鹿经常往外跑,出来就乱啃东西。”市民们告诉记者,因为跑出来的鹿没人管乱啃东西,还有人打过官司。

  “就这样在外边跑着多危险啊!谁家有地儿,不行先弄家里吧!”

  “那可不行,这是一级保护动物,可能会犯法。”一时间,市民们都没有想出一个妥善安排梅花鹿的办法。

  随后,记者来到避暑山庄,在听完记者介绍后,一位工作人员说:“鹿是外边的,不是山庄里的,我们管不了。”

  而市民们介绍,附近除了避暑山庄内有梅花鹿,也没听说过还有哪饲养梅花鹿。

  那么为什么这些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濒危等级为濒危的梅花鹿,却落得没人管的境遇呢?

  如今在避暑山庄门口竖着一块牌子,牌子提醒广大游客不要随意给梅花鹿喂食,以免接近时发生意外。据介绍,前不久避暑山庄内就发生一起梅花鹿伤人的恶性事件。而一些常在避暑山庄健身的当地人给记者讲了个有关鹿的事情。“现在鹿拉的屎,都是人屎,很臭。”有此看法是因为每天大量来山庄旅游的游客经常给梅花鹿喂食火腿、香蕉等食物,这也改变了梅花鹿固有的饮食习惯,“现在鹿都开始挑食了,不好吃的东西,好点的闻一闻就走了,不好的上去就顶人,踢人。”

  除了挑食伤人,避暑山庄里的梅花鹿还惹上了一起长达几年的官司。几年前,王文宽种植在避暑山庄宫墙外50余亩荒山上的5000余棵果树,因为宫墙年久失修倒塌,从山庄内跑出的梅花鹿,啃死了王文宽种植的许多果树,后经有关部门对损失果树进行鉴定,损失金额达70余万元。2005年4月中旬,王文宽起诉避暑山庄管理处和承德市文物局,要求赔偿。

  2007年12月1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王文宽反映的其他问题均不属于民事审理范畴,并于2007年12月10日向承德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王文宽与承德避暑山庄、承德文物局损害赔偿一案的司法建议书》:建议承德市政府出面协调,并责成林业部门、避暑山庄管理处、承德市文物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山庄内外的梅花鹿做出妥善处置,并对受害村民进行合理补偿。

  虽然此后承德市相关领导作出几次批示,要求妥善解决此事,但由于林业和文物部门均认为责任应由对方承担,致使该事一直处于僵持状态。负责管理避暑山庄的文物部门认为,山庄内梅花鹿近年来一直处于散养状态,避暑山庄只是为梅花鹿提供了一个生长的环境,对梅花鹿没有管理和处置的权利,应按有关规定由林业部门负责管理。而林业部门则认为,山庄内的梅花鹿非野生种群,归属应为避暑山庄管理处。

  一件接一件的麻烦,在加上激增的种群数量,这些濒危的一级保护动物,在承德似乎以一种没人爱管的“麻烦制造者”的身份存在。然而,造成如今状况的原因,我们应去追究这些可爱的动物吗?这些梅花鹿,在给避暑山庄增添亮丽风景线的同时,我们的政府部门又该如何明确自己,并承担其相应的责任呢?不应这般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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