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恃有病竟砍人
最终被判三年刑
本报讯(记者 刘丰 通讯员 张芳 余春莲 何芹) 恩施一精神病人自恃有病,将人砍成重伤。昨悉,经法医鉴定,张某系限定责任能力,当地法院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张某与被害人舒某系同组村民,又是邻居,两家在平常的生活交往中因琐事产生过矛盾。2008年11月28日上午,舒某与迎面而来的张某相遇。张某抽出随身携带的菜刀,朝舒某面部、颈部等处连砍数刀致其重伤,尔后扬长而去。张某作案后,以打电话报警的方式向公安机关投案。
经司法鉴定,张某案发时患精神分裂症,系限定责任能力。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