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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酒后强行索爱 女子失手夺人命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3日02:16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林小明

  10月12日 晋江法院

  “丈夫”酒后强行索爱,“妻子”极力反抗。不想,“妻子”用力过猛,致“丈夫”后脑勺撞墙而死。昨日,晋江法院一审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17岁的江西女子冯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冯某是江西人,2007年,她在晋江金井围头村与老乡卢某相爱并同居。去年底,他们生下了一个儿子。一家三口与家人在围头经营一家饭馆,生活过得比较惬意。岂料,今年6月27日凌晨,悲剧发生了。

  卢某平时勤快,但就是嗜酒。当天凌晨2点多,饭馆打烊后,卢某一人外出喝酒。直到凌晨5时许,酒醉的他回到家抱着冯某强行索爱。冯某刚好身体不适,拒绝了“丈夫”的要求。卢某根本不予理会,无奈之下,冯某只得用力将他推开。

  “啊!”不想,冯某用力过猛,卢某向后连退几步,后脑勺撞在墙壁上。冯某吓坏了,赶紧扶起来一看,还好只是流了点鼻血,似乎并无大碍。家人闻讯赶来也没发现什么异样,一家人随后安心睡觉。可没想到,当天中午12时许,冯某醒来时却发现,卢某已死亡。经法医鉴定,卢某系重型颅脑损伤而死。

  法院在审理中了解到,被告人冯某小学未毕业便辍学,因其年龄小且接受教育程度低,缺乏自我约束能力而导致悲剧发生。法院认为,因缺乏必要的谨慎,冯某过失致一人死亡,她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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